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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远发放消防三轮摩托车 | | 在消防车去不了的地方可代替消防车进行灭火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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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针对镇村消防能力较为薄弱的实际,为全面推进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昨日,平远县在消防大队举行消防装备发放仪式,将总价值36万元的12辆三轮消防摩托车发放到大柘、东石等12个镇。这标志着该县12支兼职消防队正式成为平远的一支灭火力量,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安全保障。
据了解,这批三轮消防摩托车配套齐全,每辆均配备了2个8公斤重的灭火器,消防栓供水接口一个,水袋5个,水枪一把和报警器一套。具有灵活性强、轻巧、出水压力大、喷水距离远等特点,在消防车去不了的地方可代替消防车进行灭火操作,特别适合山区使用。该县还举行了三轮消防摩托车使用技能培训,力争让基层消防队员都能熟练掌握器材装备基本操作方法和维修保养知识,提高消防队员灭火基本素质,保证在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缓解农村防火灭火救援压力。
(曾雪玲 王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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