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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旅客携带液态物品,梅县机场提醒
禁止携带膏状物品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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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宋健军)记者昨日从梅县机场获悉,自民航总局本月14日发布“乘坐国内航班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以来,前往梅县机场乘机的旅客大部分都能按规定正常办理乘机手续,并对民航的新规定表示理解和给予配合。但仍有部分旅客并不完全了解这一规定,安检员在旅客的随身行李中仍发现不少限制携带的液态物品,尤其是膏状物品,给旅客自身、也给机场安检工作带来了不便。

    据了解,为确保“禁液令”顺利实施,梅县机场专门在门口显眼处摆放了相关提示,然而新规定实施以来,梅县机场几乎每天均有部分不知情的旅客随身携带了限制携带的液态物品,该机场安检站只得对这部分液态物品作退回处理或让旅客办理托运手续,自带茶水的旅客也只能就地倒掉开水,造成旅客通过安检的速度比平时慢了点。对于旅客中出现的一些不理解情绪,该机场工作人员耐心进行了解释。

    据介绍,按照新规定,旅客登机时只可携带少量化妆品,而且每种限带一件、同时装化妆品的容器和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旅客不能携带登机的液态品,除了常见的饮料外,还包括凝胶状、膏状的物品,如牙膏、蜂蜜等;酒类、山茶油以及风油精等常用液态药品等必须办理托运。

    机场安检人员提醒广大旅客,为了顺利登机及飞行安全,请务必按照规定登机;为照顾登机随行的婴儿,飞机上将会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部分婴儿如果只“认准”某种品牌的奶粉,妈妈可以先将干状奶粉放进奶瓶,待登机后交由机组人员冲泡;糖尿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登机时,需出示处方或医院证明,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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