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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发票被“垄断”
服务费被单方面巨幅抬高,我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受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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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民生·民声]

    近日,梅城近10名旧机动车交易车行的老板向本报反映,我市现有的三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大世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市物资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兴宁市东城汽车有限公司联合违规经营,单方面巨幅抬高开出交易发票的服务费,使旧机动车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交易服务费被抬高

    市场活跃性严重受挫

    4月3日,记者在几个二手车行老板的带领下,来到那三家市场联合在市车管所附近设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暗访。上午10点左右,跟随记者的某车行陈老板假扮成客户,手持2005年购买的广州本田雅阁汽车的行驶证前去办理交易发票手续,只见工作人员在计算器上操作一通后,报出了1075元的交易服务费。当陈老板质疑工作人员“这样的车在两年前开出交易发票只要30元至50元服务费就够了,怎么现在这么贵”时,“现在行情变了,就是这个价。”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陈老板随后表示价格太贵,遂转身离去。

    据众多车行老板介绍,2006年10月,经贸部门取消二手车交易评估后,我市共有多家二手车交易市场、30多家二手车经销车行。这些车行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需到上述任意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交易发票,根据交易汽车的价值每次约需支付30元至50元的交易服务费。2007年4月,我市经贸部门按照省经贸部门的批准情况,只保留了大世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市物资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两家二手车交易市场,此时这两家交易市场便联合经营,单方面抬高交易发票的服务费,有时一宗交易需要服务费数百元乃至上千元。后经多家二手车经销车行联合到相关部门反映,两家交易市场违规抬高价格的现象才有所收敛。当年6月,兴宁东城汽车有限公司得到省经贸部门批准后,我市便形成了三家交易市场相互竞争的现象。2007年7月至9月间,开出交易发票的服务费价格一度下降为80元左右。然而“好景不长”,三家交易市场很快便又联合经营,形成了近乎“垄断”的局面:在市车管所旁边联合设立一个交易中心,由三家公司按周轮流开具交易发票;每交易一辆旧机动车,开具交易发票时根据交易汽车的价值需支付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交易服务费。

    据介绍,目前全市30多家二手车经销车行日均经手的旧机动车约为40辆至50辆,交易服务费被交易市场单方巨幅抬高后,二手车交易市场受到较大冲击,不论二手车经销车行还是车辆过户当事人的积极性,都受到了不小打击。某二手车经销车行的老板表示,交易服务费被巨幅抬高后,他们只能将这部分成本转移到二手车交易的当事人身上,“即便如此,我们的利润空间也已经大幅下降,至少缩水一半以上,部分车行老板已经有了退出这个行业的意向。”而旧机动车交易成本的“水涨船高”,也使得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活跃性受到严重影响。

    放宽政策形成竞争

    加强监管打破“垄断”

    针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记者先后采访了工商、经贸、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市国税局流转税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国税部门只能向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发票、不能直接对二手车交易经营者出具交易发票;由于经贸部门认定我市有二手车交易市场资质的企业仅有大世豪等三家,他们也只能向这三家企业发出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市经贸部门则表示,根据企业自身申请及省经贸部门的批准,我市当前具备二手车交易市场资质的企业确实仅有大世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市物资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兴宁市东城汽车有限公司这三家。

    对大世豪等三家企业违规抬高价格的事情,市物价局收费科负责人表示他们此前并不清楚。获悉情况后,物价部门已经安排检查科人员前往调查核实,将会针对调查回来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而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既然有市场,就应该有相应的供给(即放宽二手车交易发票经营主体限制),以前政策较宽之时就没有出现开票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被抬高的现象;面对有关企业违规经营旧机动车交易发票这一情况,他们作为并非认定经营资质的主管部门,难于单独作出处理,建议由政府出面,协调工商、经贸、物价、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放宽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的经营政策,引入竞争机制,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参与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来,让二手车市场更具活跃性。(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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