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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检察院结案率息诉率保持5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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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近年来,梅县检察院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履行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监督职责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往往心理预期过高、滥用申诉权盲目申诉的现象,制定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风险提示书》,分别从不符合受理的申诉、申诉的立案条件、如何处理未按要求提交证据材料的申诉、终止审查的情形、不符合提请抗诉的条件、抗诉后法院能否改判等六个方面进行说明提示,从而帮助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申诉、避免申诉风险。如果当事人面对法院的正确生效裁判坚持上访申诉的,梅县检察院则坚持深入基层、带案下访。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该院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工作一直保持着100%的结案率和息诉率,未出现缠诉和重复申诉现象。    (宋健军 邹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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