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梅州新闻>>正文
 

一村民破坏选举被拘留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8-05-0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兴宁罗岗镇村民黄某认为选举时有人舞弊,竟用脚踢烂票箱,使选举无法进行,被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27日下午,2名镇干部带着选举箱到罗岗镇红旗村收取村民选票。该村村民黄某认为选举有舞弊行为,便阻止镇干部发放和收取选票,镇干部多次劝阻,黄某不但不听,反而用脚踢烂票箱,然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鉴于黄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法,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文君 伟义 国通)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祖海放歌助阵柳州国际小丑狂欢节海口楼市劲刮"促销风"杭州湾跨海大桥正式通车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