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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年入1500元以下群众将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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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娟娟 通讯员杨伟星)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将全部被纳入低保,本月底前,各县(市、区)将完成此类困难群众的情况调查。

    据了解,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低保救助制度,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在125元以下的,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以上;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从今年下半年起将被纳入低保。二是全市要建立城乡一体的物价补贴机制,在向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基础上,对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今年1月至3月的每户每月10元的临时物价补贴。三是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要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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