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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严把四关促离任干部享受“老年津贴” | | 有效解决村(居)干部老有所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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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
本报讯 为有效解决农村老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梅县率先对全县年满60周岁、担任农村基层干部9年以上的离任村(居)干部给予“老年津贴”享受。
该县一是严把责任落实关,认真做好享受“老年津贴”离任村(居)干部的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地毯式核对,确保准确摸清享受对象人员名单。二是严把调查走访关,对因时间跨度大、涉及人数多、取证难度大的情况,把审核把关重心下移到村(居)党支部和各镇党委。各镇党委一方面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查找有关档案、资料,另一方面,要求所在村出具行政区域变化设置的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然后再查找镇志及档案资料。三是严把监督核查关,组织四个核查组,以2006年调查摸底的名册为蓝本,反复进行几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查对,从而较准确地核实了可享受“老年津贴”的人数,按期以村(居)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把安全发放关,该县最大限度地做到不漏发、不滥发。该县在省、市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由财政先行拨付90万元,为全县约3000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发放2008年第一季度老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卢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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