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会广角>>正文
 

今年4月1日实施的《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旨在为学生提供环保安全的学习用品。但笔者调查后发现,梅城环保安全类学生用品市场喜忧参半
你的学习用品安全吗

【字号 】   【检索中心】    【我要投稿

 

2008-05-07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社会扫描]

                    徐建全

    你的学习用品会不会扎手,手工剪刀是不是圆头,橡皮是不是带有香味……4月1日,我国首个针对学生用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正式实施。至今,这部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生效实施了1个多月,文具市场执行情况如何?日前,笔者在梅城多家书店、文具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环保安全的学生用品市场经营和消费情况喜忧参半。

    环保产品依稀可见

    不少人仍不知新规


    《通用要求》几乎涵盖了所有文具用品的安全技术标准,严格规定了颜料、笔、橡皮、涂改制品等产品中的铅、汞、砷,以及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手工剪刀、刀片顶端应该为圆弧顶,不应为锐利尖端,学生用品可触及金属边缘和外露的螺栓等的末端都不能有毛边毛刺等。

    笔者在梅城江南外文书店、新华书店文具专柜、江北“意某”文具店以及某小学门口的文具店看到,环保安全类的学生用品如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橡皮泥、橡皮擦、涂改制品、胶粘剂、水彩笔、书写笔、记号笔、手工剪刀等品种繁多,且大部分标明为环保安全的用品。其中,货架上最多的几种产品,如“晨×牌”、“×彩牌”“金万×牌”的外包装上都标有“环保无毒”、“环保达标”、“健康环保、不污手”、“安全无毒无异味”、“不宜3岁以下幼儿使用”、“内装小部件,谨防小孩吞食”等环保、安全提示警告语,一看就让购买者放心,不少品牌的橡皮泥、橡皮擦基本上闻不到浓烈的芳香味了。江南新华书店的范先生告诉笔者,该店去年以来就为实施《通用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了自查,今年3月底前已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用品或退还总经销商,或作报废处理。

    5月2日,笔者在江北“意某”文具店随机采访了购买水写笔的东山中学初三级女学生罗某和3位梅县宪梓中学女学生,她们都说学校已禁止学生使用、自己也不会购买白色涂改液,“因为它含有刺激气味,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人体有影响。”江南、江北多个学校附近的文具店大多经营有环保、安全类型的各种文具。可见,从生产商、经营商到消费者已开始认识到国家对学习用品环保安全性能的要求。

    但是,从笔者所调查的10多家规模不一的文具店来看,目前文具市场上的部分学生用品也还存在不环保、不安全的隐患。比如,个别商店认为,新规刚刚实施不久,以前采购的文具存货较多,要有个过渡期,现在“旧与新”的文具用品只能混着卖。此外,还有不少经营者和学生对《通用要求》并不了解。5月2日,笔者访问了江南、江北10多家文具店经营者和21位店内购物的初中以下学生(包括陪同购买的家长),发现有4家经营者和13位学生都不知道出台了新规。“学校从未宣传过此规定,我怎么会知道呀。”其中一位来自平远县长田的女学生这样回答,另一位陪同儿子购买文具的某小学教师也不知道国家出台了此新规。


    各方关注众人叫好

    加强宣传推进实施


    对于国家出台实施《通用要求》,经营者、市民和学生普遍反映良好。市民张女士说:“国家出台标准对文具市场进行管理、监督,让那些不合格、不安全、对孩子身体有影响的文具退出市场,孩子们就可以放心地挑选环保安全的文具;有助于帮助消费者树立安全购买和使用学生用品的观念,也有助于推动这个领域内的消费维权。”中学生徐孟说:“以前我和同学一起购买文具时,更多的是‘以貌取物’,至于用品是否环保、安全,不会去考虑,也没有识别能力。今后要改掉,发动同学购买符合要求的文具。”

    “既然国家出台了这么好的政策,就要认真宣传贯彻、有序推进实施。”业内人士和学生家长认为,一是要大力宣传《通用要求》,除了媒体积极配合外,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部应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普及文具环保、安全知识,让学生自觉抵制安全性能差的劣质文具。二是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文具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查处生产、经营有悖《通用要求》的文具。三是文具批发商、经营者应把好进货关。四是小学生购买文具用品时最好有家长陪同选择;幼童使用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橡皮泥时应有老师或家长看着,以防意外。 
      
  相关文章
  今日精要文章

 打印】  【纠错】   【留言   【报料

关闭
 
 

今日精彩图片

“创园”植树奥运圣火抵达广州"唐柳"见证藏汉亲情穿越秦岭不再难
 
梅州日报社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作品版权属于梅州日报社,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mzrb@21cn.net。

 
 

最新专题

 

关于我们广告资费 网上订报   网上投稿  留言板

报料有奖:0753-2278888     报纸征订:2267888     报纸广告:2263888   网站热线:2277999

梅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24822号